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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蔡宏明

陳孟和,1930年生於台北,涉「台灣省工委會學術研究會」案,1948年12月、1952/1/3兩度被捕,當時為師範學院學生,1952/4/26以「參加叛亂之組織」判刑15年。

陳孟和在1948年考入師範學院(後改制為師範大學)美術系,受到廣東籍老師的影響,想赴大陸唸書,在基隆碼頭被「便衣特務」押下船,被誣「投共」,關了七個多月。由於他的朋友劉占睿涉「省工委會竹山支部案」,1952年有人密告指陳孟和和一些同學經常聚會討論時事,而被誣陷參加外圍組織「學術研究會」,坐牢15年。陳孟和的牢獄生活大部分在綠島度過。在綠島他負責過舞台布景的製作,後來被指派專事攝影,紀錄新生訓導處的各種活動,且在福利社成立攝影部,為官兵、受難者和綠島人拍照。新生訓導處於1962年為編寫《綠島誌》,派陳孟和坐漁船繞著綠島,從海上拍攝島嶼景觀。1967年陳孟和開釋時,將許多珍貴的照片夾藏在貝殼畫底板及貝殼底布之間帶回台灣。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新生訓導處紀念空間的復原及重建計畫中,陳孟和根據舊照片,繪製園區鳥瞰圖,推估空間量度,製作當年集中營營舍和重要建築的平面圖、三面視圖。這些照片不僅見證了白色恐怖的人權歷史,也成為成功重建的重要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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