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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蔡宏明

許席圖,1940年生,雲林人,自幼父母雙亡,與唯一的姊姊相依為命。許席圖原就讀政治大學企管系,後轉法律系,擔任過該校代聯會總幹事。1968年台灣大學學生發起自覺運動以強化國民公德心,得到各校學生響應,而設立泛校際的「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」,許席圖擔任秘書長。一年中,這個跨校際組織發展出一萬多學生會員,分工得體,井然有序。但救國團的「觀察員」認為這群年輕人在利用「男女關係」搞組織。1969年2月,許席圖組織「統一事業基金會」,為了聲援一名遭國民黨遣回澳門的青年,打算發起示威遊行,被警備總部以「意圖顛覆政府」的罪名逮捕,關押於景美看守所。許席圖在偵訊期間受到刑求而導致精神分裂,被安置在獨居房,白天裡語無倫次,夜間則經常發出「我要出去!」的淒厲叫聲。該案因此停止審判。許席圖1973年被送入台北市立療養院,1977年送往省立玉里養護所,直到1990年才被過去的難友發現,2003年領取到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金,2004年領得回復名譽證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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