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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蔡宏明

邱再興,湖南人,出身農村小康之家,初中還沒讀完就因為國共內戰,兵荒馬亂而離開家鄉。1949年隨著撤退的中興艦到台灣,1951年投考海軍士兵學校,1953年畢業後分發到嘉陵艦,任輪機二等兵。邱再興服務的艦艇經常沿著海峽巡防,同袍中很多和他一樣因戰亂離家的年輕人,因為想家經常討論內戰「中國人自相殘殺」等話題,對軍隊不合理的要求發牢騷。邱再興告訴同袍,要用毒藥毒昏官兵劫艦投共,遭到軍中特務舉發,被誣指有叛亂意圖,判刑10年。邱再興於1956年被關押在新店軍人監獄,1958年移監綠島新生訓導處。在綠島時邱再興被指派在生產班負責養火雞,因為沒有經驗,在一個寒流來襲的夜晚,關在籠子的小火雞為了取暖,互相踩死。邱再興被處罰,調離生產班,負責其他勞役。1965邱再興出獄,到台北投靠朋友,很長一段時間以賣甘蔗汁為生,每天推著攤販車在大街小巷叫賣。後來到工廠上班,認識後來的太太,婚後換工作,到一家進口醫療器材的貿易公司擔任倉庫管理員,服務了28年直到退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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