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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蔡宏明

高文章,1924年於基隆出生,父親是一名礦工,高文章小學畢業後,就在礦區附近賣糖果點心給聚賭的礦工,14歲時親戚介紹到礦坑當「電池學徒」,學習鉛電池及帽燈製造技術。15歲到永豐煤礦,礦場採三班制,高文章經常超時工作,又因瀝青鍋爐破裂而受傷,礦場未給予適當照顧,導致腳傷潰爛必須將肉刮掉。他深刻體認到礦工被資本家剝削的不合理待遇。高文章待過幾家礦場,1950年到新店長豐煤礦擔任況務組組員,認識了就讀師範學院的李上甲。高文章發現李上甲待人很和氣,具有同情心,經常讀一些社會主義的書,兩人遂成為好友,住在同一間宿舍。有一天李上甲突然離去,他是中共地下黨成員,也是鹿窟武裝基地重要領導人之一,所以離開礦場去鹿窟。後來鹿窟案被當局偵破,李上甲逃亡,高文章也被特務逮捕,被刑求逼供,卻沒有屈服,最後被羅織「參加叛亂之組織台灣民主同盟」判刑10年。高文章被關過軍法處、軍人監獄、綠島、生教所,1963年出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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