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蔡宏明
歐陽劍華,1927年生於福建福州,1952年於金門擔任小學校長期間,阻止校內政治宣傳,被判感訓3年,後又延訓7年,直到1961年才釋放。
歐陽劍華出生九個月,父親就被土匪殺害,母親離家,由叔父撫養,九歲時叔父病死,十三歲祖母又死,學業中輟,只能不斷投靠親友,打工度日,十五歲被一名富有的寡婦收養(預備將來招贅為婿),才得以繼續求學。歐陽劍華讀中學時就寫小說、新詩、雜文、隨筆在報紙副刊發表,賺取稿費。為了公費求學,十八歲時考取福建省立師範專科學校,因病未入學,後該校改制為師範學院,歐陽以同等學歷考上文史系。1949年隨青年軍來台,後投考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工隊,以少尉任職,被指派擔任金門縣陽宅村擔任國民小學校長,因反對在校內政治宣傳,得罪特務,而被誣陷,1952年被關押於保安處看守所,被判感訓三年。1953年4月送綠島,1954年3月移往土城生教所,感訓期滿又延訓7年,加上無人作保,直到1961年才出獄。歐陽劍華出獄後謀職不易,幹過廣告社畫工、康樂隊琴師、禮品工廠畫工。後來與同是政治受難者的張常美結婚,遷居三重,一面幫禮品店寫字,另在家從事代書業務,又開廣告社,做招牌、畫廣告畫、布景、神像、寫春聯等,歐陽劍華富有文才,字畫融入:詩、文、書、畫、聯、史、樂七種藝術,風格獨具,曾多次榮獲日本書藝院「書道獎」。1970年代台北市書畫商開始將其書法作品外銷日本,其中以「冠頭人名詩」書法最具特色,廣受日本各界歡迎,共賣出萬餘首,生活終獲改善。歐陽劍華與張常美育有一女三男,女兒歐陽慧珍為知名舞蹈家,大兒子歐陽慧剛為名小提琴家,小兒子歐陽慧儒是大提琴家,兩兄弟曾經於2005年綠島人權音樂季聯合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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